滨州发布重要通告非滨州籍车辆进入滨州境

2月2日滨州市新型冠状病*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大联合检查组排查力度提高查控质量的通知》,通知指出:

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,已到关键时刻。为保证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坚决阻断病*传播渠道,各联合检查站须进一步加大排査力度,提高査控质量。市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加大“环滨防控圈”管控力度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所有非滨州市籍车辆进入滨州市境内的,除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物资和应急保障物资外,全部劝返,并做好车辆信息登记。市内企业必需的生产原料和产品运输,由企业到所在县市区领导小组交通联防专班(公告已发布)办理“战役情、保畅通”通行证,凭证通行。

二、滨州市籍车辆载有非滨州市居民(驻滨单位工作人员除外)的,全部劝返;拒不接受劝返的,就地就近送往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。

三、滨州市居民(驻滨单位工作人员)从市外进入滨州境内的,由属地负责按要求隔离观察。

四、各交通监测点对进入滨州市的车辆一律进行消*、登记;对所有人员全部测量体温、核验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信息、手机号码。

五、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与各联合检查站积极配合,运用科学技术手段,提高查控质量,有效筛选来自湖北或途经湖北的非湖北籍车辆、人员。一是收费站出口逐一核查车辆入口信息,显示信息为湖北省进入的,立即通知检査站工作人员,二是由公安人最对车辆驾乘人员分置询问,捕捉有效信息。重点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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