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箭科技IPO三成利润来自税收优惠一边

《电鳗快报》文/李瑞峰

10月29日,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年第3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,顺德企业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募股(IPO)过会,这是佛山首家创业板注册制过会企业,也是顺德第30家上市企业。

招股说明书显示,东箭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智能、安全、健康、个性化定制等提升汽车驾乘体验的科技公司,主要从事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、车辆前后防护系统产品、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、车顶装载系统产品及车辆其他系统产品的工业设计、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
在阅读该公司提交的上市资料时,《电鳗快报》注意到,目前,东箭科技境外收入占比过高,并面临到中美贸易摩擦风险。同时,该公司ODM的销售模式也不利于公司品牌的长远发展,而且随着原材料成本上升,该公司的毛利率在逐年下降。

此外,受国内整车销售下滑影响,该公司三大产品内销市场均出现下滑,尤其在疫情影响之下,短期业绩不容乐观。更值得注意的是,东箭科技的税收优惠在公司净利润中占比过重,未来将面临税收*策变动风险。

此次IPO,东箭科技计划募资5.01亿元,而年至年三年时间内,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5.74亿元,该公司一面分红一面融资的做法被广泛质疑为圈钱上市,已经遭到了众多投资者的质疑。

ODM销售模式下,毛利率逐年下降

数据显示,截至年,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到了2.4亿辆,但每千人汽车保有量仅为17.22%。年美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.5亿辆。其中,千人汽车保有量达到辆,是我国的4倍之多。

在国内汽车改装行业的“时代”还没有到来之前,东箭科技不得不将目光瞄向国际市场。年至年上半年(以下简称报告期内),东箭科技外销收入分别为8.12亿元、9.07亿元、10.37亿元、10.47亿元和4.25亿元,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61.40%、60.50%、65.26%、68.17%和68.37%,占比相对较高。

此外,业内人士认为,外销模式下,以出口业务为主的公司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着地缘*治、汇率、贸易*策等一系列不可控风险。而且,与一般外贸企业不同,ODM销售模式风险或将更高。

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,报告期内,境外ODM客户是东箭科技的 大客户类型,收入分别为6.21亿元、7.18亿元、8.23亿元、8.29亿元和3.63亿元,占比在50%左右。由此可见,该公司的产品销售对ODM客户依赖严重。

在ODM模式下,东箭科技不能贴上自己的品牌,终端消费者也不能直接获取产品信息,企业性质类似于“代工厂”,对下游议价能力较弱。即使被生产成本上涨施压,该公司产品售价也不能轻易提高。

年至年,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占到该公司营收的60%左右,受五金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,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每套单位成本为.25元、.06元和.95元,呈逐年上升趋势,同期东箭科技的车侧承载装饰系统产品的单位售价为.8元、.57元和.02元,年和年的价格涨幅明显落后于同期的成本涨幅,导致该产品的毛利率从年的45.13%降到了年的41.13%,下降了近4个百分点。

更令人担心的是,近年来,随着规模小、价格低的竞争厂商自年逐渐进入市场,东箭科技不得不相应调整了定价策略,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部分产品售价。因此,在自身产品技术含量不高,再加上市面上同质产品较多,东箭科技的品牌议价能力严重不足。

另外,年至年,东箭科技的车载互联智能机电系统产品的单位售价为.35元、.03元和.04元,相应的单位成本为.13元、.89元和.04元。尽管单位售价与成本均有明显下降。但因单位售价的降幅大于单位成本的降幅,导致东箭科技该产品的毛利率由54.74%降至43.26%。

因此,分析人士认为,在ODM销售模式下,东箭科技无法将成本转嫁给产业链下游贴牌方,因此在报告期内,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.14%、39.68%和38.60%,出现了小幅下降。

不缺钱为何还要上市募资?

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,报告期内,东箭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约13.3亿元、15.1亿元、16.1亿元和15.7亿元,营业利润分别为约2.1亿元、1.9亿元、2.2亿元和1.1亿元。

而且,从年至年,东箭科技先后分配股利为2.54亿元、1.43亿元和2.0亿元,购买银行理财产品0.77亿元、0.36亿元和1.29亿元,可以说资金相当充足。而此次募资的新项目扩产,不过4亿至5亿的投资额,因此以该公司目前的资金实力应该是可以应对的。

此外,报告期各期末,东箭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约万元、1.2亿元、2.4亿元和1.3亿元。该公司拥有充足的现金资产支付到期贷款和利息。

由此可见,东箭科技拥有充足的现金,而且每年都有上亿元的大手笔分红,那么该公司为何还要上市?事实上,在此前的问询中,证监会就请东箭科技回答股份代持、收入确认、前五大客户、前五大供应商、关联交易、资产重组、第三方回款等问题。其中,东箭科技按需要“收入确认原则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,进一步说明各报告期11月、12月确认收入比例是否明显高于其他月份,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。由此可见,东箭科技的营业收入以及是否存在虚增收入已经引起监管层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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